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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业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丛祥、汪冉、项伦宗、金长发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建中、副主任秦锦章、委员张家信因事、因病请假。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业林主持了会议。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冉家政,县法院院长高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喻尊晏,县人大办、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农委、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各镇人大主席和 2 名县人大代表参加。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一、 听取和审议关于农村“三项改革”开展情况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三、讨论通过《 2010 年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四、讨论通过《 2010 年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实施方案》;五、人事任免;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农村三项改革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农委《关于全县农村三项改革情况汇报》和县人大农工委《关于我县农村三项改革开展情况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农村“三项改革” 是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经济活力的有效途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会议要求:
1 、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进行“三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干部群众做好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 、建议县政府出台农村“三项改革”相关扶持政策,在资金、税收、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扶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上,要充分招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各类专业大户的带动作用,提升总量上规模,提升质量上档次。在土地流转上,要坚持以培育大户、产业带动、项目建设抓流转,不断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运行。在农民资金互助合作上,要做到积极探索、规范运行、稳步推进。
二、关于“五五”普法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椒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和县人大内司工委《关于“五五”普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总体上开展较好,人们的法治意识得到较大提升,依法办事已基本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良好的法制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会议强调:
1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县“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规划,总结前期工作,补缺补差,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同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2 、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强化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水平和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全民法制意识。
三、关于专项工作评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 2010 年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 人大办公室会后及时印发该实施方案。各走访调查组要依据《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评议,促进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推动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关于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
会议讨论通过了《 2010 年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 办公室会后及时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相关部门,内司工委要汇同办公室认真梳理近几年来的涉法涉诉信访件,确定需督办的重点,和市人大交办的信访件一起及时分解落实,交办、督办到位。并要督促各相关政法部门按实施方案规定时间报告办理结果。
五、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汪建中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任命黄大海等28 名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六、其他事项
会议决定,撤销彭波全椒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业林重点强调抓好两项当前工作。
一、关于“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他强调: 一要加强阵地建设。要求 没有建立 人大代表活动室的代表小组,要立即建立;不规范的,要尽快规范。二要扎实开展两项制度建设,做到规范操作、注重实效。要认真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各代表小组要公布代表接待选民的时间,及时、依法、按程序接待处理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做好详细记录;要认真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二、关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评议工作。 按照 《 2010 年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今年利用 4 个月时间,从 5 月至 9 月份,常委会听取 县农委、县教育局、县供电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专项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评议。要求 各走访调查组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汪建中
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 2010 年5 月28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汪 建中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黄大海等
28 名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 2010 年5 月28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黄大海、王宇、汪国才、李飞、郑艳、曹巍、王琪、张宏群、韦金婷、杨达琼、汪娟、倪良春、谢炳南、黄发忠、田冰洁、孙秀勇、周传山、蔡晓菊、桓宗平、胡大超、李定秀、余正东、武继伦、许然、张晓燕、徐静、司伟、开磊 28 名同志为全椒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彭波
全椒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 2010 年5 月28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全椒县十四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撤销彭波全椒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0 年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 2010 年 5 月28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农业委员会、县教育局、县供电公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专项工作评议。通过评议,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推动被评议单位 工作迈向新台阶,为全椒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专项工作评议内容
1 、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县教育局关于《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供电公司关于围绕全椒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保障工作情况;县药监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 、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依法监督情况。
三、专项工作评议的方法步骤
专项评议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 一 ) 准备阶段( 5 月中旬至 7 月上旬)
1 、由县人大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草案),于 5 月下旬提请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印发被评议单位。
2 、被评议单位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组织,制定被评议工作方案。
3 、被评议单位按照专项工作评议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梳理工作,写出专项工作报告。在 7 月 10 日 前打印 5 份送县人大办公室,供走访调查组参考。
4 、征求意见
( 1 ) 7 月上旬,由县人大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向县人大代表、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直相关部门和镇分管领导发函,广泛征求意见。
( 2 )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征求意见电话号码( 5012440 ),设立专项工作评议意见箱,收集评议意见。
5 、召开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于 6 月 30 日 召开。参加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走访调查组成员,被评议单位机关中 层以上干部和直属、下属及派出机构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等。
6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 4 个走访调查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赵丛祥、秦锦章、汪冉、金长发任组长,有关工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机关办委负责人、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组成。
(二)走访调查阶段( 7 月上、中旬)
1 、听取被评议单位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2 、分别走访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
3 、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
4 、走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5 、走访调查组整理走访调查情况,于 7 月 25 日 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并形成走访调查意见。
(三)评议阶段( 7 月下旬)
1 、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
2 、走访调查组汇报走访调查情况。
3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评议。分组评议时,应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指出其存在问题,又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组将评议意见综合集中,确定一人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汇报。
4 、被评议单位作整改表态发言。
5 、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提出整改要求。
6 、各走访调查组在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结束后 10 日内,整理好会议期间的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整改意见。
(四)整改阶段( 8 月中旬至 9 月下旬)
1 、走访调查组在主任会议结束后 3 日内,向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反馈整改意见。
2 、被评议单位根据整改意见, 5 日内制定好整改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走访调查组组长。
3 、走访调查组跟踪督促整改。
4 、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听取走访调查组关于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调查报告。
5 、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单位实行满意度测评,分为 “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 三种。满意度依据《全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为 “ 不满意 ” 的,被评议单位应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在 2 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重作报告,常委会会议再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不满意的,常委会将作相应的决议、决定。
6 、县人大常委会将县农委等四个部门专项工作评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函告被评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四、组织领导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主任会议负责组织实施。
2010 年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涉法涉诉
信访督办年活动实施方案
( 2010 年5 月28 日全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安排,结合我县人大信访工作实际,为组织开展好督办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 2010 年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涉法涉诉督办年”活动的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 2010 年工作要点,依法履行人大信访工作职责。以各相关政法部门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的平台作用,重点推进涉法涉诉、重信重访、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的妥善解决。巩固和发展近年来我县人大信访工作成果,实现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建设和谐全椒,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统一指导和相关政法部门相互联动下开展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人大内司工委牵头,办公室配合,具体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督办年活动的排查交办、协调指导、调研督办、审查结案及全县开展督办年活动情况汇总等具体工作。相关政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 本单位落实督办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并按方案严格组织实施。
三、目标任务
县人大内司工委会要同办公室认真排查清理近几年来受理的至今未息访息诉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列出清单交相关部门,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整体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并从重信重访、群众反映强烈、久访不息,去年“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中未结案的信访问题中,筛选一些典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重点督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要以这次“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排查本部门近几年受理未息访息诉的信访事项,加大信访部门办理工作力度,力促“案结事了”,并通过督办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纳入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的信访问题按期结案率要力争达到 100% ,信访人员息诉罢访率要达 80% 以上。
四、实施步骤
“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 、部署排查阶段( 5 月份至 6 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对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进行部署,交办纳入督办年活动的省、市、县三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督办活动方案。对历年来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重信重访和突出信访问题,分类进行交办,并从中确定列入县常委会涉法涉诉督办年活动重点督办的信访事项,报领导审核同意,通过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和司法部门重点督办。各相关政法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清理排查,摸清底数,并于 6 月 20 日前将本部门未息访息诉案件,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 、调研督办阶段( 6 月中旬至 8 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调研和督办,对重要和突出的信访问题会同相关政法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化解办法。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和司法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加强对督办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适时检查督促,积极推动涉法涉诉具体个案的“案结事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将在活动开展阶段,深入相关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 、检查整改阶段( 9 月至 10 月份)。县人大办公室对调研督办中涉及个案的办理情况,要逐一检查、验收。对督办意见没落实、信访人不满意的,信访责任单位要写出报告,分析原因,作出解释,提出进一步做好工作措施。并将整改具体情况反馈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实地抽查。
4 、总结提高阶段( 11 月 30 日前)。认真总结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提出改进人大督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要在 11 月 30 日前,对“涉法涉诉督办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在 12 月 10 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书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是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全椒信访工作实际作出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椒加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政法部门要从政治大局出发,将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 、严格责任,建章立制。要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政法部门主体作用,严格涉法涉诉信访办理环节的工作责任,明确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的具体要求,探索和建立加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3 、听取和审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于 10 月份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关于涉诉、涉检、涉及公安、涉及司法行政信访工作的报告。
4 、坚持依法督办。对应由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内部监督解决的信访事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司法程序办理。
5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解决,为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主题词: 人大常委会 会报 |
发:全体县人大代表。 |
抄 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大,县直各部、委、办、局、群团。 |
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 年 5 月 31 日印发 |
共印 300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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