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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ag娱乐

发布时间:2010-04-01 10:13:33 浏览:5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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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31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 10 人以上联名提的议案 16 件。经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第四代表团丁训剑等 12 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设立老襄河、南屏山治理专项储备基金》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不列入会议议程,闭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其余 15 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国家机关办理。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决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

  会议认为, 南屏山和老襄河治理是全县人民多年来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县政府虽然比较重视,但由于财力有限,对南屏山和老襄河的治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差甚远。

  会议要求 :

  1 、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议案办理工作的认识,从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高度认真办好该件议案。要把对南屏山的保护和老襄河的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应尽快拿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规划,依法实施,切实把南屏山保护好,把老襄河治理好。

  2 、县财政要增加投入,每届政府每年都要把对一山一河的治理列入财政预算,在当年的财政收入中列出一个适当的硬性比例,作为一山一河治理的专项储备基金,专款专用,并形成制度,做好衔接。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

  3 、要把一山一河的保护和治理与打造文明县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挖掘其文化价值。

  4 、每年 11 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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