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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勇主持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季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志全、沈文琪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光,县法院院长王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凯,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共有两项议题:一是人事任免事项;二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当选证书颁发仪式。
一、关于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王礼青同志关于提请任命人员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阚立新同志对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介绍,听取了提请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会议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认真审议,并进行了表决,会议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
会议决定:任命关敬文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强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宇庆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小平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章宗敏为县财政局局长;宗士平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广义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鲁晓峰为县公安局局长;孙成龙为县司法局局长;沙浩为县监察局局长;卢瑞祥为县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袁长海为县审计局局长;杨新文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宫尚锋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马正教为县农业委员会(粮食局)主任(局长);袁长青为县水利局局长;陈兴道为县林业局局长;彭守江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胡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王静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田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尚云为县统计局局长;郑祥华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平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委办公室)局长(主任)。
二、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当选证书颁发仪式
会议受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委托,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颁发了当选证书。
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杨勇
各位副主任、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经过认真审议,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对县政府24名组成人员的任命决定。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本次会议,接受任命的24名同志作了供职发言,这是大家向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全体县人大代表,更是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相信,大家一定会珍惜历史赋予的责任,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党委给予的机遇和舞台,牢记使命、践行承诺,恪尽职守、不负重托,为我县的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届政府任期五年,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时期,是我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我县全面追赶跨越的加速时期,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大家克难奋进、不懈努力。下面,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提三点希望。
一、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大把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确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不久前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作为实施法律法规重要主体的政府组成人员,希望同志们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带头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扎实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和水平。
二、强化改革创新,坚持真抓实干
县政府组成人员,都肩负着某一领域和某一部门的领导职责,担负着推进本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崇高使命。希望同志们以这次任命为新的起点,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善于作为、有所作为、大胆创新,在不断破解发展难题中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嘱托,“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实践检验和人民检验的业绩。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从严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上,进一步完善机制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创新突破,努力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廉洁奉公
希望同志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拒腐防变的法纪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做到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各自单位公正廉明、风清气正,共同塑造人民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今天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此我再强调三点要求:
一是树立人大意识,认真行使好人民授予的权力。宪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其实质是代表人民把国家权力授予给县政府组成人员,使同志们担负起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维护公民权利、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职责。在我们国家,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经法律授权,不得行使权力。在座的各位同志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实际上是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经过法律程序代表人民授予的权力。这张任命证书凝聚了全县人民的高度信任和殷切希望,大家要认真体会手中任命证书的份量,珍惜和行使好人民交给的权力,充分认识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自觉摆正位置,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是树立监督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力,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人大监督的内容,既包括对“一府两院”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的法律监督,又包括法律监督以外的工作监督;不仅要监督“一府两院”的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要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有效。人大和“一府两院”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是目标是一致的。作为被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对人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摆正位置,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三是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县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各位政府组成人员都是受人民的委托,具体行使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职能。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负责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使政府工作更加顺应民心、贴近民生。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懂得群众,更深入群众,更依靠群众,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向往作为施政的努力方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一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担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要紧紧围绕“年年有进位、五年明显进位”的奋斗目标,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拉升标杆、追求卓越,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特别是要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既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关键之年,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在履职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想为”的行动自觉,始终保持履职热情,积极投入干事创业之中。要强化“敢为”的责任担当,敢于在增强工作刚性要求上“出重拳”,敢于向焦点难点问题“亮剑”,敢于向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行为“宣战”。要突出“善为”的工作基点,把工作放到民主法治建设一线,放到经济发展建设实践,放到人民群众的期望呼声中去考量。要提升“能为”的基本素质,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办事能力、服务能力,争做依法履职的能手、研究解决问题的高手、服务发展的强手。同时,为我县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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