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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5 月 30 日全椒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经全椒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投票表决,决定: 2012 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农机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四个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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